寒假期間安全宣導-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2024 年 1 月 10 日 校安暨軍訓室

提醒同學騎乘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自行車等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切勿酒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1.自行車、機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安全:駕駛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時,應依規定配戴合格之安全帽,另為保護學生騎駕自行車之安全,可鼓勵學生於駕騎該車時,配戴自行車安全帽。前開無論駕駛任一交通載具,於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保持輛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 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2.行人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 穿越車道、不滑手機過馬路、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

3.防範無照駕駛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另未滿18歲的青少年無照駕駛時,除了應繳交罰鍰以外,青少年以及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提醒學生,在未合法考取駕照前應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無照駕駛不僅違規觸法,更甚者可能傷及他人與自己身體或生命。

                        學務處校安中心   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