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期折抵

兵役役期折抵作業申請流程

適用申請對象:本校「全民國防教育」選修「全民國防」、「防衛動員」、「國防政策」、「國防科技」及「國際情勢」五門科目,成績合格者,每科成績及格可折抵2日。

[兵役役期折抵作業可分為現場辦理及通訊申請]
一、現場辦理
1.可由本人申辦或請親友代為申辦,到校後請先在教務處註冊組B103投幣機繳費申請中文歷年成績單。
2.持中文歷年成績單至B105學務處校安暨軍訓室,由校安室值班人員核算折減日數,並於中文歷年成績單上載明及蓋印。

二、通訊辦理

畢業生如無法到校申請,請上網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網頁 https://reg.hk.edu.tw ,點選「證件申請」→列印各項證件申請書填寫,寄至弘光科技大學註冊組,請務必填寫清楚(註明聯絡電話,如有任何問題才可聯絡),並附上申請項目:

1. 各項證件申請書 (FM-10420-A11)(請詳細填寫個人資料,並勾選「□是否需折減役期」欄位
2.
工本費(現金、匯票[抬頭:弘光科技大學]或匯款至學校帳戶

3.附上回郵信封(A4) [並填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妥掛號郵票)]後填寫收件地址:(433304)台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六段1018號(註冊組收) 聯絡電話:(04)26318652 # 1250 ,1254~1257

三、接獲申請單,教務處註冊組將製發中文歷年成績單,並交由學務處校安暨軍訓室核算折減日數後,於中文歷年成績單上載明及蓋印,再以回郵信封寄交申請人。

服役期間可以折抵役期之情形
1.大專生服役可依大專集訓結業證書所記載集訓日數折算役期。
2.曾於高級中等(含高職)以上學校修習且成績合格之軍訓課程或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82年次以前役男合計不得逾30日;83年次以後役男合計不得逾15日。
3.依兵役法第16條第5項之軍事訓練:曾於軍事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完成軍事訓練課程者,入伍訓練時間,已完成入伍訓練且合格者,按日折算,未完成者,不予折算。其餘軍事訓練課程合格時數,以8小時折算為1日。
4.軍事學校退學、休學學生轉服常備兵現役時,除了入伍教育時間,可以計算為已服役時間外,其餘軍事術科教育時間得按8小時為1日之標準均予以折算現役役期。
5.軍事學校開除學籍已經完成入伍教育的學生,在服常備兵現役時,所受入伍教育時間,可以折算役期,其他的教育期間,不折算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