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安公告-111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2022 年 1 月 5 日 校安暨軍訓室

二、活動安全:

學生於寒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KTV、MTV、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師長應提醒學生熟悉相關消防(逃生)器材操作,如滅火器、緩降機等,方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涉足不正當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寒假期間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先應注意天候變化及熟悉地形環境,體育署「四不要」提醒:

1.登山前應充分了解登山潛在風險,及山域事故救援困難,請審慎評估自身能力、體力及天候狀況等條件,選擇合適山域。

2.請注意有無申請許可之規定,如有應依法辦理申請入山、入園,並攜帶適合支裝備,及擬定登山計畫,投保相關保險以充分保障自身安全。

3.登山途中也應充分注意山域或設施相關警告及標示。

4.寒假期間學校辦理2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應通知本校校安中心管制。

請各師長透過各種管道提醒學生,從事戶外戲水應注意「防溺10招」及正確救人之「救溺5步」,另「四不要」提醒:

1.不要逞強: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不要逞強。

2.不要去危險水域:不要去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

3.氣候不佳,不要從事戶外活動: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不建議從事戶外活動或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

4.不要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5.水域安全相關資料查詢請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ww w.sports.url.tw/index.html)。

(三)系科宿營及營隊活動:

辦理系科宿營或營隊等相關活動時,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並請各系所善盡輔導責任,引導學生正向發展,為事前預防學生參與此類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應依教育部109年10月12日發布之「大專校院處理學生辦理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是性霸凌事件注意事項」辦理,並定期提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列管追蹤辦理情形,且相關活動應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人身安全,避免性別偏見或性別歧視,俾增進學生之健全人格發展,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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