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徵

  • 本校尚未服役男同學,請於新生入學時於線上將學生兵役資料填妥,確實依身份證所登載之戶籍地址填寫清楚,俾利辦理審查,辦理時間為繳費註冊後至開學1個月內截止。
  • 直升或是新進碩士班或博士班學生,取得新學號後,請用新學號重新辦理緩徵。
  • 如有提前畢業者,如大學部或博士班三年內畢業,或是碩士班一年內畢業,請辦理離校手續時至校安室申請緩徵消滅。
  • 大四、碩二、博四收到區公所的體檢通知單或軍種抽籤單係屬正常作業,請持該通知書為憑向學校申請公假前往。
  • 除休學、轉系、復學、延畢等因素致修業年限異動,需重新提出申請外,在學期間不必重複申請。

【注意事項】

  • 年滿33歲及再就讀同級或低於原年級之學校者不得申請緩徵。
  • 應屆畢業生因故未能畢業者,於暑假期間收到徵集令,向校安室申請「暫緩徵集用在學證明」,持該證明至戶籍地鄉市區公所兵役課辦理緩徵。
  • 應行辦理緩徵之學生未檢送申請資料者,其後續兵役問題由學生自負責任(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申請緩徵作業要點,第三項之規定)

線上申請緩徵作業程序

學生資訊系統(新)→學務→兵役緩徵線上申請(未服役或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