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大門路口靠人行天橋那側,優化公車專用道站體至學校對面路段未劃設行人穿越道,行人禁止穿越道路。如需穿越道路,應行走行人穿越道或人行天橋。
二、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之道路,行人穿越道路時,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並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行人若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三、行人過馬路時,參考以下措施,增加用路安全:
(一)遵守行人號誌,秒數不足時等待下次再通過。
(二)夜間行走在馬路時,穿著淺色衣服,方便來車辨識。
(三)過馬路前與行人穿越道保持一定距離。
(四)過馬路時查看左右來車,避免低頭滑手機。
(五)孩童過馬路時舉手,增加駕駛能見度。
(六)在未畫設人行道地區應靠邊行走,同時面向來車,方便注意迎面而來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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