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被跟蹤騷擾情形時,該怎麼辦?有什麼保護措施?
一、如果跟蹤騷擾情形正持續中:
A、請冷靜應對,尋求周邊人員協助。
B、蒐集證據,記錄下被跟蹤騷擾的過程(如起訖時間、地點、對方特徵、逃逸方向)。
C、避免與行為人正面接觸或衝突。
D、可下載「警政APP」,使用求救鈴、警示跑馬燈功能,透過警笛聲嚇阻行為人,或在無法出聲或不想驚動行為人情況下使用跑馬燈功能,請求周邊人員協助報警,也可使用視訊或簡訊報案求助。
二、遇到跟蹤騷擾行為,可以就近向所在地的派出所報案。
三、如有遭跟蹤騷擾情形之訊息內容、錄音影檔案或其他搜集證據均可提供給警方依法查處。
四、當警察調查後,發現有跟蹤騷擾行為的犯罪嫌疑時,警察機關依職權或徵求被害人的意願,核發書面告誡給行為人。
五、警察機關依職權或被害人之請求,核發書面告誡予行為人,這裡的書面告誡,除了有警告行為人的意思外 ,如果行為人在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跟蹤騷擾 行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