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安中心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交通安全宣導-防範無照駕駛違規。

2024 年 12 月 19 日 校安暨軍訓室

防範無照駕駛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另未滿18歲的青少年無照駕駛時,除了應繳交罰鍰以外,青少年以及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提醒同學,在未合法考取駕照前應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無照駕駛不僅違規觸法,更甚者可能傷及他人與自己身體或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