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115年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特考,報名日期自115年4月28日至5月7日截止,歡迎年齡18歲至30歲本國籍國民報考。”Only for Taiwanese students with a R.O.C. passport.”

2026 年 4 月 23 日 校安暨軍訓室

一、報名日期:

民國 115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起至 115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逾時無法報名。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有意報考者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
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https://register.moex.gov.tw

三、應考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 18 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即民國 97 年 8 月 7日以前出生者)30 歲以下(算至報名前一日,即民國 85 年 4 月 27 日以後出生者),具有 應考資格表所列資格,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得應本考試。

(二)依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應考年齡之計算,其年齡下限以算至考試前一日之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年齡上限以算至報名前一日之戶籍登記年齡為準

(三)服志願役者須於本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四個月內(115 年 12 月 10 日前)退伍,始得報考。

(四)115年應屆畢業生應申請准予附條件應考:

1. 未及於報名期間繳交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者,請填具網路報名系統產生之「准予附條件應考申請表」,並於該申請表貼附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或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並於報名時連同報名表件一併繳驗,以憑審查。

2. 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報考者,請以大學已畢業學歷報考勿申請准予附條件應考

3. 經同意「准予附條件應考」者至遲須於本考試第一試舉行前一日(115 年 8 月 7 日)具備應考資格,畢業(學位)證書繕印之畢業日期須在 115 年 8 月 7 日前或僅註明「115 年 8 月」,始符合應考資格規定。

(五)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六)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考試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考試時發現者,予以扣考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考試訓練階段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考試及格後發現者,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註銷其考試及格證書。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相關規定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選法規/公務人員考試法規」項下查詢)。

三、其餘詳細規定,請詳閱「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