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安中心公告-晉文路301巷口旁人行道緩坡施工完成,於人行道停機車請注意安全。

2021 年 5 月 7 日 校安暨軍訓室

「人行道」係專供行人通行之用,爾來發現部分機車駕駛人貪圖一時之方便,違規行駛人行道,已對行人通行安全造成危險,違規行駛人行道之機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6款規定,應處新臺幣600~1800元罰鍰。